各位教职工:
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将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为学校在职教职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照市财政部门预算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比例仍为12%,即个人缴存12%,单位缴存12%。
二、调整时间
自2023年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相关说明
财务处将按要求在7月份完成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个人具体缴存金额调整情况可通过OA平台“工资查询”模块查询,各位教职工也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爱山东”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获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