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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校外来款认领的通知
2024年12月03日 浏览次数 :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外单位来款管理,现针对2024年11月及之前已汇入学校账户但尚未确定款项用途的校外资金进行认领(详见附件),以确保到账资金及时准确入账,保障各部门收入资金的便捷使用。具体操作如下:

一、认领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3日-12月6日

地点:北校区立德楼一楼105室

联系电话:***8079

二、认领手续办理

根据财政开票管理要求,自2020年5月全部启用电子票,认领人需提供有效手机号和QQ邮箱(认领人员原则上为校内各部门人员)。

(一)横向课题、校外技术服务费

各部门人员请提供相关业务合同进行办理;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的请到财务处网站下载开具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二)纵向课题费

各部门人员请提供相关业务政府批文进行办理。

(三)履约保证金

各部门人员携带相关业务合同、电汇或网银付款凭证进行办理。

(四)培训费

有关人员请提供相关业务合同、电汇或网银付款凭证,新增收费项目需提供淄博职业学院(新增)收费项目申请备案表进行办理。

(五)水电费

有关人员携带电汇或网银付款凭证进行办理。

(六)其他费用

有关人员请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4年11月校外来款未认领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