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附件1),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纳税人应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汇算。
二、办理方式
为提高办理效率,建议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2。
三、相关说明
由于年度汇算办理时间有限且涉及个人权益,请各位教职工务必按要求及时核实申报。年度汇算过程中如对相关政策及操作业务存在疑问,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如对个人收入存在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联系人:高欣,联系电话:***8098。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手机APP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