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作为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受教育部委托,承办与教育经费监管相关的工作,包括相关教育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的前期论证、评估评审及绩效评价等具体工作,为教育部进行决策提供参考。监管中心为了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经费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决定组建“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专家库”。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对本次专家遴选非常重视。要求各省教育厅推荐的人员要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作为教育财务专家,应具有10年以上教育财务工作经历,至少精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高和中职)、高等职业教育和教育经费统计等5类教育财务工作中的1类。经各省教育厅推荐、监管中心遴选,从全国范围内正式聘用240名专家作为工作专家入选专家库,其中山东省8名。我院财务处负责人李荣同志入选。
据悉,本次聘任专家任期为2016年至2018年,主要职责是根据监管中心安排,参与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经费监管有关工作。同时开展自主调研工作,跟踪了解片区内中央对地方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自2016年起,专家库成员将根据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全面参与到全国教育专项经费的监督、监管、检查工作中,提出意见建议,为教育部进行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