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赵晓洁)近日,我院被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表彰为2012年度山东流通消费价格统计调查基层先进单位。全省共有50家单位获奖,我市仅有2家单位获得此项荣誉。
2012年,作为全市流通消费价格统计调查点,我院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配备专人负责该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调查制度,数据统计及报表报送及时、完整、准确,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调查工作任务,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