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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11日 浏览次数 :

各相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43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各类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落实好保障学生权益。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现对学院2021年以来相关部门内部教育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查收费涉及范围:各相关部门针对校内学生实施的各项收费

二、自查部门范围: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后勤服务管理处、图书馆、产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处)、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等处室及各系院。

三、自查收费涉及内容

(一)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情况。校内相关部门有无存在擅自设立服务性或代收费项目,有无存在向学生收取网络维护费、饮水费等,有无存在借课外服务之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相关服务费等,有无存在违反合同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获取代收费差价或强制学生购置教材、公寓用品、军训服等各类代收费情况,有无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硬件或服装、资料、报刊等情况。

(二)是否存在擅自收取或上调学费、住宿费等情况。有无存在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收取和高于公示学费、住宿费标准的收费行为,有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向企业缴纳如技能培训费等收费行为,有无存在以企业名义收取实习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收费行为。

(三)近年来学生关注度高且有投诉情况的相关部门其他收费行为。

四、工作安排

各相关部门对照上述内容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告要写明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内容,并于9月20日前将报告及整改佐证纸质版材料加盖部门公章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财务处收费科(北校立德楼105室),电子版发财务处收费科谭延祥平台邮箱,联系电话:2348079。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照重点,特别针对所管理服务学生群体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或投诉问题列入本部门重点自查问题清单,全面开展内部自查,严禁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全面开展整改。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自查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实行对账销号。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强化相关工作管理意识,完善自身管理,健全相关工作管理机制。

(三)加大管理力度。自查自纠后对被举报、投诉以及查处的顶风作案、阳奉阴违、虚报瞒报、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学院将纳入财务绩效考核,并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财务处

   2021年8月11日




显示本文关键词  赵晓洁  最后编辑于:2021-08-11 11: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