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关于下达2014年部门预算经费的通知》的要求,各部门应于规定时间内对部门预算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公示。财务处将及时通报公示情况,并以其作为年底部门考核的一项内容评定分值。
公示内容:本部门所有经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从财务处网查系统导出期间内的所有项目收支情况以Excel表格的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方法:学院信息平台内部邮箱
公示范围:党委书记、院长、分管财务的院长、分管院长、本部门科级以上干部,质控与绩考办、审计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负责人
财务处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