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 号)、《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1 号)和市财政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院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因学院公务外出的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购票人),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应按照厉行节约和支持我国航空公司发展的原则,优先购买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我国航空公司(以下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优惠机票。
二、改革内容
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给予公务机票“双折扣”优惠,并根据执行情况定期调整,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发布。目前优惠率为:对市场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的折扣票价给予 9.5 折优惠;对市场全价机票,分别给予全价票价的 8.8 折、8.5 折优惠。
因公临时出国时,购票人应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没有直达航班的,应当选择我国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因中转 1次以上(不含 1 次)等特殊原因确需选择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因最临近目的地国家(地区)中转需办理过境签证而选择其他邻近中转地的,应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附件),事先须报经学院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购票人应做好公务出行计划安排,尽可能选择低价机票,原则上不得购买全价机票。对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可选择购买,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其退改签业务按照各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购票渠道
购票人原则上应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买机票(购票网址:www.gpticket.org,购票需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也可通过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公对公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机票,不得使用现金或个人转账方式购票。
四、报销管理
1.购买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学院财务人员将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按查验号码对购票单位、购票时间及购票价格等信息进行核实。
2.购买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应以相关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附《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3.未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的,应以有效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并提供其价格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
4.购票人报销机票退票手续费时,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的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五、执行时间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院自 2016 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
六、其他事项
1.上述政策可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政策信息”栏目参阅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及其补充通知(财库〔2014〕180号)。
2.购票人注册流程、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手册、国内航空公司和机票销售机构名录、常见问题等内容,可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查阅。
附件: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