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栏目

更多工作动态

  1.    淄博职业学院2023年政府
  2.    2022级新生报到财务处工
  3.    财务处工作人员参加暑期
  4.    财务处收看党史直播主题
  5.    财务处开展职业教育活动

更多公告通知

  1.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
  2.    关于在校生2021—2022学
  3.    2021年第四季度部门预算
  4.    关于启用学院预算绩效内
  5.    2021年第三季度部门预算

更多办事指南

  1.    淄博职业学院微校园微信
  2.    淄博职业学院学生缴费指
  3.    关于尽快办理个税汇算清
  4.    关于学校变更为一般纳税
  5.    关于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
部门首页 > 正文
2013—2014学年在校生缴费须知
2013年07月05日 浏览次数 :

各系(院): 

为做好新学年收费工作,方便广大在校生缴费,避免开学携带大额现金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学院下学年收费将继续实行银行代扣,一律不收取现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存款时间及金额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8月20日前到就近任意农业银行网点将下学年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院统一办理(或自行办理且已在收费科登记卡号)的农行缴费卡中,学院将委托农行于开学前进行集中扣款,扣款成功后将打印缴费收据并发至各系(院)。 

存款最低金额=您应缴纳的费用总额(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10元(农行缴费卡年费10元,由银行收取)。 

二、下学年收费标准说明 :

(一)学费:下学年学费收缴标准按本学年标准收取。(11级五专按大专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南、北、西校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统一按1000元/学年收取。 

(三)教材费:下学年教材费实行预收,中专及五专(中专阶段)学生,预收300元教材费;普专、对口、五专(大专阶段)学生,预收400元教材费。教材费待学生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三、相关提示 

(一)下学年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不要把生活费存入缴费农行卡中,以免在贷款到账前误将生活费扣除,造成重复缴费。 

(二)因特殊情况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存款或银行扣款不成功的同学,开学后可持任意银行卡及时到收费科(北校区主楼105室)刷卡缴费。 

(三)若农行卡丢失,请及时到开户农行办理挂失手续;新办理缴费农行卡的同学请务必修改初始密码,并及时到收费科更新银行账号信息。 

收费咨询电话:0533-2828079,联系人:王冰。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