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财政局2013年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确保学院年终财务决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请各部门在年终决算前抓紧清理往来款项、代管款项、各项收支等事项,属于本年收入应及时入账、属于本年支出的应按规定列支。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财务决算要求,本年度学院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17日—2014年1月10日为财务处年终结账、转账时间,暂停办理报销业务。
二、凡在财务处有借款的部门和个人(包括借用财政票据的有关人员),请尽快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对借款到期尚未办理还款人员,请在2013年12月16日前抓紧办理还款手续,各部门所借周转资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6日前归还学院,今后仍需办理借款的,再办理续借手续。
三、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所有项目,如学院修缮工程、大额设备采购等,应抓紧时间完成审计、验收等工作,并在2013年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以便年终决算数据真实反映学院实际情况。
财务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